人民网哈尔滨10月16日电(赵丹)10月16日,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做好中小学“零起点”教学工作的通知》,旨在贯彻落实《通知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的意见》《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教学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9〕第26号)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保障教育教学秩序。
通知要求,中小学各学段各科目严格实行“零起点”教学。它不要求学生有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积累作为录取条件和教学基础。它不以某些孩子预先掌握的知识水平作为教学的起点。尊重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调节遏制幼儿园“小学化”倾向,促进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,消除中小学生家长焦虑学生“跃跃欲试”,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和学生课外学习负担,确保每一个学生的教育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起点。
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教师遵守教学规律,加强集体备课,精心设计教案,认真讲好每一堂课,注重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,注重体验和获得情感和兴趣。注重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让学生愿意学、懂得学、学好、学透。
《通知》的具体内容
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
“零起点”教学是指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教学。它不依靠学生有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积累作为录取条件和教学基础,也不以部分孩子提前掌握的知识水平作为教学的起点。
各学科阶段、各学科要严格落实“零起点”教学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,实施“零起点”教学尊重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,保证每个学生的教育起点公平公正,遏制“小学化”趋势。幼儿园“学学”,促进学前教育与初等教育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,消除中小学生家长“跳”的焦虑,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和学生课外学习负担,和让教师遵循教学规律,安心、细心地教书育人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特别是小学一年级的语文、数学等基础科目,必须严格实行“零起点”教学。小学一年级是学前教育向小学教育过渡的关键时期。是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良好学习习惯的重要阶段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为党和国家育人的政治高度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,深刻领会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”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教育教学改革》。 《关于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,充分认识中小学实施“零起点”教学的重要性,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,端正教育思想,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,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,预防和纠正幼儿园“小学化”倾向,遏制小学知识向幼儿园转移,引导中小学生和家长遵循学校正常教学安排,不盲目攀比跟从顺势而为,提前学习或超纲学习,保护中小学生的学习欲望和兴趣。
要通过家长学校组织专题培训,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,引导家长静下心来,消除焦虑,避免“跟风赶走”,树立一批模范家庭和优秀家长。与家庭、学校共同努力,科学教育孩子,产生更大的影响力。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已成为众多家长的共识。
严格执行课程标准,规范教学管理
严格执行国家和全省中小学课程计划,按规定开设全部课程、开设完整课时,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。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,严禁超前、超前教学。
新学期开始后,学校所有课程都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进行教学,让学生逐渐喜欢和热爱学习,增强学习兴趣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不得随意推进教学进度、提高教学要求、增加教学内容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分层教学,不得设立重点班、实验班等。
要坚决防止教师以一些已经掌握知识的学生为标准,忽视或放弃其他学生的正常教学,甚至造成教师上课不认真讲课、学生去补课的恶性循环。学校外面。
加强教学研究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
要加强集体备课。教师不仅要做好教的准备,还要做好学的准备。尤其要深入了解和研究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情况,精心设计教学方案,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。从参与性来说,它具有教育性和娱乐性。
要精心教好每一堂课,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,合理分配教学时间和学生活动时间,让学生从活动体验中获得情感和兴趣,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
各地学校要定期开展校本教研活动,研究新学期课程设置方法,组织新学期新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,创建一批“零起点”教学示范教室和有效的教学模式。通过示范指导和实践培训,不断提高教师实施“零起点”教学的能力。
精心设计习题和作业,改革考试评价方式
我们应该从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、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入手。每堂课要留出合理的练习时间,精心设计形式多样的习题和作业题,增强兴趣和吸引力,鼓励学生独立思考、工整完成作业。 、及时纠正错误,避免机械枯燥的重复训练,不布置惩罚性作业。
教师要及时批改课堂作业,鼓励面批批改。对适应小学生活较慢、进入新时期学习遇到暂时困难的学生,要耐心指导和个别辅导。
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没有书面作业。要保证学生在课堂上或在学校都能完成作业,做到“人人都看得清楚”。
其他年级必须按照规定布置作业。不得布置需要家长完成或代为完成的作业,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。
要促进中小学生持续健康发展,从学习态度、学习表现、学习习惯、知识理解、学习能力等方面科学评价学生。
学生的学术水平应结合成绩和评论来评估。对于低年级小学生,应使用“小红花”、“小五星”、“小红旗”等可爱的物化形象,以及口头表扬和同伴鼓励。等多种评价方式,让学生在愉快、友善的环境中,克服自己的缺点,快乐地进步。
学校不得组织小一年级学生汉语拼音、口算、笔算等科目的全校性考试比赛。
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
学校是实施“零起点”教学的责任主体。校长是实施“零起点”教学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加强对日常教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。
学校要通过网站、公众号、微信群、家长学校等多种渠道,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开课程设置、各科目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表,接受监督,引导家长与学校合作。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“零起点”教学作为定期教学管理检查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,作为学校、校长和教师评价优秀学生、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,建立常态化的教学管理机制。监督检查机制。
对违反“零起点”要求的超标准、超进度教学、组织招生知识能力测试、竞赛成绩或证书与招生挂钩等行为,要坚决纠正、严肃查处,对校长、教师、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责任。
各地要以县为单位,对本地区中小学教学情况进行普查,及时纠正违规行为,并将普查结果书面报告省基础教育一处。 11 月 5 日之前教育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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